您好,欢迎来到 去首页
查看全部
    0 已选0
    0

    我的积分

    0

    优惠券

    已领取的优惠券

    四川省肉羊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 (试行)

  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畜禽遗传

    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其配套办法的通知


    川农函〔2024〕362号

    各市(州)农业(农牧)农村局,各有关单位:

    现将《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生猪、肉牛、肉羊、蛋鸡、肉鸡、水禽、家兔、蜜蜂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等8个配套办法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  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

    2024年7月23日




    四川省肉羊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

    (试行)

    一、种群要求

    (一)生产经营的种羊应为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》收录或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品种。

    (二)种群符合本品种特征,无遗传缺陷和损征,质量符合种用要求。

    (三)核心群基础母羊单品种数量要求:绵羊地方品种或培育品种不少于1000只;绵羊引入品种不少于600只;山羊地方品种或培育品种不少于600只。种羊体型外貌符合相应品种特征和种用要求。种群健康状况良好。

    (四)符合《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羊重大或重要疫病控制要求。经县(市、区)级以上动物防疫机构检测,口蹄疫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无疫标准,免疫抗体合格率85%以上且病原学检测阴性;布鲁氏菌病达到非免疫净化标准,布鲁氏菌抗体检测阴性;小反刍兽疫根据当地免疫政策规定,达到免疫无疫,即免疫抗体合格率90%以上且病原学检测阴性(要求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的地区)或者非免疫净化标准(要求小反刍兽疫不免疫的地区)。其他疫病防控符合国家相关要求。

    二、技术要求

    (一)对标羊遗传改良计划,有5年以上的育种方案,目标明确、年度生产性能、繁殖性能指标具体。严格执行育种规划、种羊选育方案,开展遗传评估。有近2年以上的完整准确的生产性能测定、选育记录和总结报告。

    (二)种羊生产性能测定制度健全,并严格执行。有完整的配种和产羔记录,记录及时、清晰。

    (三)有口蹄疫、布鲁氏菌病、小反刍兽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净化维持方案、记录。

    (四)生物安全防护体系、健康养殖技术体系健全,相关规章制度、管理措施合理,具有可操作性。

    (五)年度完成性能测定数量:核心群个体应全覆盖,绵羊地方品种或培育品种不少于800只;绵羊引入品种不少于600只;山羊地方品种或培育品种不少于600只。初生重、断奶重、6月龄体重体尺、12月龄及24月龄体重体尺、体型外貌鉴定、产羔率和断奶成活率等测定指标记录完整且无间断。

    (六)必测性状:初生重、断奶重、6月龄体重体尺、12月龄体重体尺;母羊产羔率和羔羊断奶成活率。

    三、管理要求

    (一)所有生产记录档案齐全、查阅方便、管理规范,采用软件电子化管理和分析,鼓励在生产性能测定工作中采用新技术、新设施和新设备。

    (二)生产性能测定参照《羊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(试行)》,所有羊只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完成个体登记(上传至省畜禽遗传评估中心),母羊的所有配种、产羔等繁殖数据都需要及时地、完整地上传。

    (三)定期维护、检定生产性能测定设施、设备,计量设备检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,并保障正常使用。

    (四)每年对本场及辐射区域内的育种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。

    (五)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垂直传播疫病的防控;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,建立免疫档案、加施种羊标识,保证可追溯;做好免疫、消毒、检测、隔离、净化、消灭、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,承担好动物防疫相关责任;保持种群高健康度。

    附件:4.1四川省肉羊核心育种场遴选申请表

    4.2四川省肉羊核心育种场遴选现场审核表

    4.3四川省肉羊核心育种场核验申请表

    4.4四川省肉羊核心育种场核验现场审核表

    4.5四川省肉羊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(试行)


    转载于:四川省农业农村厅

    FlowScript1